1990年7月,香港自己的《人权法案》在卫奕信爵士的领导下出台
1966年11月16日,香港最后一次执行死刑是在赤柱监狱,26岁的黄启基被绞死。
此后,总督根据皇室的仁慈特权,将所有死刑判决正式减为终身监禁。
在英国废除死刑后,这一做法于1993年被正式废除。
在英国统治的最后几年里,犯罪率继续稳步下降,在移交时,不存在回到过去的问题。
相比之下,中国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死刑执行国;这部分是由于其人口规模,但其公民因包括白领金融犯罪和腐败在内的各种罪行而面临被处决的高风险。
即使在日本和台湾这样的民主国家,等待死刑犯的也是绞索和行刑队。
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继续处决毒贩,并得到了公众的广泛赞同。
与此同时,香港继续走其孤独的自由主义道路。
在外交部的鼓励下,历届政府都悄悄地引入了加强香港人民权利的法律。
197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被延伸至香港。
1997年后,这些公约的持续应用被写进了英国和中国的1984年联合声明,并为2014年以来笼罩该城市的权利运动奠定了基础。
1990年7月,香港自己的《人权法案》在卫奕信爵士的领导下出台,当时北京发生的屠杀抗议者事件使当地人意识到他们两个系统之间的明显差异,仅仅过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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